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措施》提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亲清政商关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探索建立民营中小微企业直报直查直追机制,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官商勾结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民营企业,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强调加快出台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
此外,《措施》提出集中清理一批涉及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及民营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久拖不结的案件。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执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尤其是在民企关注的合规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企业合规免责清单,探索在清单范围内,企业由于创新出现的首次不合规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依法不予处罚。实施行政合规和刑事合规成果互认等,通过一系列关键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心无旁骛推动高质量发展。
社会氛围更浓厚,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措施》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通过媒体报道、转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优秀案例。建立重点民营企业激励机制,每年发布广州市民营企业成长型新锐和民营企业纳税、科技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