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本会讯息>活动通知及预告
  •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2 18:33   阅读:322次
  •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3〕43号)要求,现就开展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第134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

      (一)线下展

      第一期:2023年10月15—19日;第二期:2023年10月23—27日;第三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线上展

      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9月16日—2024年3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  

      二、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有意申报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出口企业。请各区商务部门广泛发动区内优质外贸企业积极参加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品牌展位

      企业按照《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3)要求,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品牌展位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二)一般性展位

      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对照一般性展位申报须知(详见附件4)将纸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yuwei@ccft.org.cn。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纸版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成功提交线上申请后,务必在线打印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及材料清单,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以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按照展区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版申报材料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yuwei@ccft.org.cn。

      (二)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同步参加线上展。有意仅在线上参展的企业,在参展易捷通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在“申请参展形式”一项选择“仅线上参展”,并按一般性展位申报程序提交纸版和电子版资料。

      (三)进入商务部、省商务厅认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一致的,需提供企业进入并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的证明文件,由对应基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企业线上申请成功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以商务部门官方公布的结果为准,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请各区商务部门广泛发动区内优质外贸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如需下载附件,请点击:
    http://sw.gz.gov.cn/ztzl/hzcj/gjh/134j/content/post_8986827.html